使用以下步骤可以将项目特性定义添加到特性集定义中。项目特性值是从对象所在的图形管理项目中获得的。通过项目特性,可以在明细表中收集和显示特性项目详细信息,例如:
- 项目负责人、经理和建筑师的手机号、传真号和电话号码
- 公共服务机构的联系信息
- 站点信息源
项目特性定义是一种自动特性。所显示的值由先前在项目中输入的信息确定,因此不能直接在特性定义中编辑。如果在项目中操作时修改了包含在特性定义和明细表中项目详细信息,则明细表中会显示过期标记。
为了让项目特性定义可以返回当前项目数据,图形管理项目必须处于打开状态,而且包含对象的图形必须是该项目的一部分。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则会有如下后果:
- “特性”选项板的“扩展数据”选项卡及相似对话框上的数据显示为“无项目”。
- 显示项目数据的明细表标记的属性未更新。属性会显示自上次满足条件并保存图形时更新的数据。在此种情况下,显示的数据可能不正确。
- 在一个或多个单元中显示项目数据的明细表未更新。明细表会显示自上次满足条件并保存图形时更新的数据。在此种情况下,显示的数据可能不正确。
这些条件允许在无法使用图形管理时查看和打印包含项目数据的图形。
- 依次单击.
将显示“样式管理器”,并且在树状视图中展开当前图形。
- 展开“文档对象”,然后展开“特性集定义”。
- 选择要修改的特性集定义。
- 在“定义”选项卡上,单击 。
- 输入项目特性的名称。
- 如果不希望将项目特性作为特性说明,请清除“使用项目信息进行说明”。
- 选择要包含在特性定义中的项目信息:
- 单击“确定”,然后继续使用“特性集定义”对话框的“定义”选项卡上的特性集定义。
- 如果未选中“使用项目信息名称作为说明”,则通过选择空值,输入“说明”文字,再单击“确定”来输入新特性的说明。
要修改特性定义的名称,请双击“名称”值。
- 选择一个格式,以指定数据的显示方式。
该特性添加到明细表样式中时,选定的格式变为列的默认格式。可以随时修改此格式。“样例”列说明了使用选定格式显示默认值的方式。
- 如果不希望此特性定义在“特性”选项板的“扩展数据”选项卡上显示,请清除“可见”。
- 如果希望此特性定义在“扩展数据”选项卡上以特定顺序显示,请为“顺序”输入一个数字。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