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将多段线或对象的二维轮廓转换为空间。此功能通常可用于定义由墙、柱、楼梯和其他建筑对象的轮廓组成的建筑空间。
基于对象轮廓生成的新空间将具有空间工具中定义的特性。如果某一特定设置在空间工具特性中设置为“未定义(--)”,或者无法在工具特性中进行设置,将会使用“特性”选项板中上次使用的设置。
可以使用下列对象轮廓作为空间边界:
- 墙/幕墙
- 柱/支撑/梁/楼板
- 门/窗/窗组合
- 屋顶/屋顶板/楼板
- 楼梯/扶手
- 体量元素/体量编组
- AEC 多边形
- 轮廓
- 闭合多段线
柱对象(左图),转换后的空间(右侧)
- 打开包含您要使用的空间工具的工具选项板,然后选择该工具。
您可能需要滚动选项板才能显示所需的工具。
- 在一个空间工具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将工具特性应用于”“线条和 AEC 对象”。
- 选择要转换的对象和闭合多段线,然后按 Enter 键。
- 在“转换为空间”工作表中的“剖切面高度”下,输入生成新空间轮廓时对象的剖切高度。
- 如果要删除底层对象,请选择“删除布置几何体”。若要将对象保留在图形中,请清除该选项。
- 如果要在屏幕上定义剖切面高度,请选择“在屏幕上指定”。
- 单击“确定”。
- 如有必要,请在图形中选择剖切面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