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以更新二维或三维剖面,以反映您对建筑模型或剖面线特性所做的修改。对于二维剖面,您还可以更新剖面,以显示对二维剖面样式所做的修改。如果没有分解剖面从而破坏了剖面和建筑模型之间的链接,就可以更新二维或三维剖面。
更新剖面时,可以在剖面中添加或删除对象、修改剖面在图形中的位置以及修改剖面的显示集。
如果完全不需要修改任何剖面定义,您可以跳过以下步骤。请选择要更新的剖面,然后 依次单击.
如果选择...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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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剖面对象 | 依次单击. |
三维剖面对象 | 依次单击. |
如果剖面是...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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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剖面对象 | 选择“隐藏线已删除的二维剖面/立面对象”。 |
三维剖面对象 | 选择“三维剖面/立面对象”。 |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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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您在创建剖面或以前进行剖面更新时所指定的选择集中的对象 | 继续进行下一步骤。 |
将新对象添加到创建原始剖面时所指定的选择集中 | 单击“选择其他对象”,选择要包含在图形中的新对象,然后按 Enter 键。 |
为剖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 | 单击“重新选择对象”,为剖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然后按 Enter 键。 |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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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覆盖原始对象的情况下创建新的剖面对象 | 选择“新建对象”,然后单击 在绘图区域中指定插入点,或者输入新剖面的 X、Y 和 Z 坐标。 |
用已更新的剖面替换原始剖面 | 选择“替换现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