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二维或三维剖面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以更新二维或三维剖面,以反映您对建筑模型或剖面线特性所做的修改。对于二维剖面,您还可以更新剖面,以显示对二维剖面样式所做的修改。如果没有分解剖面从而破坏了剖面和建筑模型之间的链接,就可以更新二维或三维剖面。

更新剖面时,可以在剖面中添加或删除对象、修改剖面在图形中的位置以及修改剖面的显示集。

如果完全不需要修改任何剖面定义,您可以跳过以下步骤。请选择要更新的剖面,然后 依次单击“二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修改”面板 “刷新”.

  1. 选择要更新的剖面。
    如果选择... 则...
    二维剖面对象 依次单击“二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修改”面板 “重生成”.
    三维剖面对象 依次单击“三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修改”面板 “重生成”.
  2. 选择结果类型:
    如果剖面是... 则...
    二维剖面对象 选择“隐藏线已删除的二维剖面/立面对象”。
    三维剖面对象 选择“三维剖面/立面对象”。
  3. 若要修改二维剖面的样式,请从“要生成的样式”中选择新样式。
  4. 如果编辑了二维剖面中的线条,请选择一个样式在其中保存您所做无法重新应用的修改。选择可区分剖面中未应用修改的样式。
  5. 在“选择集”下,指定要包含在剖面中的对象:
    如果希望... 则...
    使用您在创建剖面或以前进行剖面更新时所指定的选择集中的对象 继续进行下一步骤。
    将新对象添加到创建原始剖面时所指定的选择集中 单击“选择其他对象”,选择要包含在图形中的新对象,然后按 Enter 键。
    为剖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 单击“重新选择对象”,为剖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然后按 Enter 键。
    注: 如果选择了不需要包含在剖面中的对象,请按住 Shift 键,并再次选择该对象将其从选择集中删除。
  6. 在“显示集”下,选择该剖面的显示集。
  7. 在“位置”下,定位图形中的剖面:
    如果希望... 则...
    在不覆盖原始对象的情况下创建新的剖面对象 选择“新建对象”,然后单击 在绘图区域中指定插入点,或者输入新剖面的 X、Y 和 Z 坐标。
    用已更新的剖面替换原始剖面 选择“替换现有的”。
  8.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