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空间的剖切面显示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指定单个空间的一个或多个剖切面的特性。剖切面显示特性只应用于在图形的“俯视图”(平面图)中使用的显示模式(如“平面”)。

  1. 双击要修改的空间。
  2. 在“特性”选项板上,单击“显示”选项卡。
  3. 在“常规类别”下,确认为“显示构件”选择了“*无*”。
  4. 为“控制显示的对象”选择“此对象”。
    注: 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图形中的所有空间,请选择“图形默认设定”。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具有此样式的所有空间,请选择“空间样式: <样式名称>”。
  5. 如有必要,展开“对象显示特性”“剖切面”。
  6. 对于“替代剖切面”,指定您是否希望替代为当前显示配置定义的全局剖切面。
  7. 如果为“替代剖切面”选择了“是”,请输入“高度”值为该对象定义剖切面。(也可以单击该值,并单击 ,然后在图形区域中指定两个点,以定义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