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边界对象的“限制空间”特性

在生成空间之前,必须将用于形成关联空间边界的对象的“限制空间”特性设置为“是”。可以在对象上设置“限制空间”特性,或者,对于使用样式的对象,可在对象样式中设置该特性。

提示: 在将边界对象的“限制空间”特性设置为“是”之前,请确认此类型的对象是要生成的空间的有效边界对象。例如,屋顶或屋顶板仅对于三维自由空间是有效边界对象;不能使用此类对象生成三维拉伸空间或二维空间,即使屋顶板的“限制空间”特性设置为“是”也是如此。

以下示意框图显示了边界对象“限制空间”特性的设置如何影响关联空间的生成。有关如何设置边界对象的“限制空间”特性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后续各节。

请注意,下图中的“AutoCAD 对象”短语是指 AutoCAD 线条(直线、圆弧、圆和多段线等)。

从以前的软件版本移植轮廓

AutoCAD Architecture 2009 开始,将对象定义为空间边界对象的机制发生了改变。在以前的版本中,通过在生成空间期间应用对象过滤器来选择对象。而在 AutoCAD Architecture 2022 toolset 中,每个对象在“特性”选项板或对象样式中有自己的“限制空间”特性,并通过该特性定义为边界对象。

输入以前的版本中的轮廓(ARG 文件)时,对于输入轮廓中的 AutoCAD 线条(线、圆弧、圆和多段线),“特性”选项板中不会显示其“限制空间”特性。为了显示 AutoCAD 线条的此特性,请在命令行上运行 AECSPACEDISPLAYBOUNDSPACESPROPERTY 命令。这将允许在“特性”选项板中显示 AutoCAD 线条的“限制空间”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