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幕墙单元的剖切面显示的步骤

执行以下步骤可以指定单个幕墙单元的一个或多个剖切面的特性。剖切面显示特性只应用于在图形的“俯视图”(平面图)中使用的显示模式(如“平面”)。

  1. 双击要修改的幕墙单元。
  2. 在“特性”选项板上,单击“显示”选项卡。
  3. 在“常规类别”下,确认为“显示构件”选择了“*无*”。
  4. 为“控制显示的对象”选择“此对象”。
    注: 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图形中的所有幕墙单元,请选择“图形默认设定”。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具有此样式的所有幕墙单元,请选择“幕墙单元样式:<样式名称>”。
  5. 如有必要,展开“对象显示特性”“剖切面”。
  6. 对于“替代剖切面”,指定您是否希望替代为当前显示配置定义的全局剖切面。
  7. 如果为“替代剖切面”选择了“是”,请输入“高度”值为该对象定义剖切面。
  8. 对于“定位时使用含有对象的剖切面”,指定在将幕墙单元定位到包含对象时,是否使用该对象的剖切面。
  9. 若要定义幕墙单元的其他剖切面,请单击“ 手动剖切面”。
  10. 在“手动选择高于和低于剖切面高度”工作表上,单击“添加”,然后在“剖切面”下,输入新剖切面的高度。
    如果希望... 则...
    在低于当前剖切面的高度处添加剖切面 将使用为对象的“低于剖切面”构件指定的“图层/颜色/线型”特性显示对象。
    在高于当前剖切面的高度处添加剖切面 将使用为对象的“高于剖切面”构件指定的“图层/颜色/线型”特性显示对象。

    可以单击“删除”来删除添加的剖切面。

  11. 您还可以通过幕墙单元的关联菜单来访问和修改这些剖切面设置,如下所述:

  1. 选择要修改的幕墙单元,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对象显示”。
  2. 在“对象显示”对话框中,单击“显示特性”选项卡。

    当前显示模式以粗体显示。

  3. 选择要显示这些修改的显示模式,然后选择“对象替代”。如果已经选择了“对象替代”,请单击位于选项卡右上角的
  4. 在“显示特性”对话框中,单击“剖切面”选项卡,然后根据需要修改设置。
  5. 单击两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