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移动对象。
查找
使用坐标、栅格捕捉、对象捕捉和其他工具可以精确移动对象。
将显示以下提示:
- 选择对象
- 指定要移动的对象。
- 基点
- 指定移动的起点。
- 第二点
- 结合使用第一个点来指定一个矢量,以指明选定对象要移动的距离和方向。
如果按 Enter 键以接受将第一个点用作位移值,则第一个点将被认为是相对 X,Y,Z 位移。例如,如果将基点指定为 2,3,然后在下一个提示下按 Enter 键,则对象将从当前位置沿 X 方向移动 2 个单位,沿 Y 方向移动 3 个单位。
使用特定坐标
- 如果“动态输入”已启用:依次键入井号 (#)、X 值、逗号和 Y 值(例如 #4.0,6.75)。
- 如果“动态输入”已禁用:依次键入 X 值、逗号和 Y 值(例如 4.0,6.75)。
注: 在“动态输入”启用时,相对坐标是默认设置。在“动态输入”禁用时,绝对坐标是默认设置。按 F12 键可打开或关闭“动态输入”。
使用相对坐标
相对坐标指定距上一个坐标的距离和方向。
- 如果“动态输入”已启用:依次键入 X 值、逗号和 Y 值(例如 4.0,6.75)。
- 如果“动态输入”已禁用:依次键入 at 符号 (@)、X 值、逗号和 Y 值(例如 @4.0,6.75)。
- 位移
- 指定相对距离和方向。
指定的两点定义一个矢量,指示复制对象的放置离原位置有多远以及以哪个方向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