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命令)

合并线性和弯曲对象的端点,以便创建单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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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公共端点处合并一系列有限的线性和开放的弯曲对象,以创建单个二维或三维对象。产生的对象类型取决于选定的对象类型、首先选定的对象类型以及对象是否共面。

注: 构造线、射线和闭合的对象无法合并。

将显示以下提示:

选择源对象或要一次合并的多个对象:
选择直线、多段线、三维多段线、圆弧、椭圆弧、螺旋或样条曲线。

源对象

指定可以合并其他对象的单个源对象。按 Enter 键选择源对象以开始选择要合并的对象。以下规则适用于每种类型的源对象:

直线

仅直线对象可以合并到源线。直线对象必须都是共线,但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多段线

直线、多段线和圆弧可以合并到源多段线。所有对象必须连续且共面。生成的对象是单条多段线。

三维多段线

所有线性或弯曲对象可以合并到源三维多段线。所有对象必须是连续的,但可以不共面。产生的对象是单条三维多段线或单条样条曲线,分别取决于用户连接到线性对象还是弯曲的对象。

圆弧

只有圆弧可以合并到源圆弧。所有的圆弧对象必须具有相同半径和中心点,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从源圆弧按逆时针方向合并圆弧。

“闭合”选项可将源圆弧转换成圆。

椭圆弧

仅椭圆弧可以合并到源椭圆弧。椭圆弧必须共面且具有相同的主轴和次轴,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从源椭圆弧按逆时针方向合并椭圆弧。

“闭合”选项可将源椭圆弧转换为椭圆。

螺旋

所有线性或弯曲对象可以合并到源螺旋。所有对象必须是连续的,但可以不共面。结果对象是单个样条曲线。

样条曲线

所有线性或弯曲对象可以合并到源样条曲线。所有对象必须是连续的,但可以不共面。结果对象是单个样条曲线。

一次选择多个要合并的对象

合并多个对象,而无需指定源对象。规则和生成的对象类型如下所示:

  • 合并共线可产生直线对象。直线的端点之间可以有间隙。
  • 合并具有相同圆心和半径的共面圆弧可产生圆弧或圆对象。圆弧的端点之间可以有间隙。以逆时针方向进行加长。如果合并的圆弧形成完整的圆,会产生圆对象。
  • 将样条曲线、椭圆圆弧或螺旋合并在一起或合并到其他对象可产生样条曲线对象。这些对象可以不共面。
  • 合并共面直线、圆弧、多段线或三维多段线可产生多段线对象。
  • 合并不是弯曲对象的非共面对象可产生三维多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