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TYPE(命令)

在命令提示下,加载、设置和修改线型。

将显示以下提示:

?—列出线型

显示“选择线型文件”对话框(标准文件选择对话框)。选择 LIN 文件后,程序将列出文件中可用的线型。

创建

创建新的线型并将其存储到 LIN 文件中。

显示“创建或附加线型文件”对话框(标准文件选择对话框)。指定要向其中添加线型的文件。

不能使用 LINETYPE 命令创建复杂线型。(不适用于 AutoCAD LT。)

说明文字

输入最长为 47 个字符的线型说明。说明文字可以是注释或简单表示线型图案的一系列下划线、点、短划和空格。

线型图案

输入图案定义作为一系列用逗号分隔的数字。输入正值表示短划线的长度,输入负值表示空格的长度。用零表示点。

图案定义提示中的“A”指定在单个直线、圆和圆弧的末端处使用的图案对齐。仅支持 A 类对齐方式。使用 A 类对齐方式,可以保证直线和圆弧以短划开始并以短划结束。A 自动包含在定义中。如果使用文字编辑器创建线型,则必须在定义的开始处输入 a

创建线型后,必须进行加载才能使用该线型。

加载
加载线型文件中已定义的线型。下列文件包含标准线型:
  • AutoCAD:acad.lin
  • AutoCAD LT:acadlt.lin

显示“选择线型文件”对话框(标准文件选择对话框)。输入或选择存储了要加载线型的文件。

设定

为随后绘制的对象设定当前线型。可以单独或根据图层控制对象的线型。

所输入的线型成为当前线型。不管当前位于哪一个图层,所有的新对象均可以用此线型进行绘制。如果未加载所需线型,则程序将在 LIN 文件中搜索其定义。如果找不到该线型,则程序将显示消息并返回到命令提示。

输入 ? 列出所有已加载的线型名。如果输入 bylayer,新对象将继承其所在图层的关联线型。如果输入 byblock,将使用 CONTINUOUS 线型绘制新对象,直到将它们编组为块。无论何时插入块,对象都将继承块的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