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缩放三维对象

可以统一更改三维对象的大小,也可以沿指定轴或平面进行更改。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和子对象后,可以约束对象缩放,方法是单击三维小控件轴、平面或所有三条轴之间的小控件的部分。

注:

不按统一比例缩放(沿轴或平面)仅适用于网格。它不适用于实体和曲面。

沿轴缩放三维对象

将网格对象缩放约束到指定轴。将光标移动到三维缩放小控件的轴上时,将显示表示缩放轴的矢量线。通过在轴变为黄色时单击该轴,可以指定轴。

拖动光标时,选定的对象和子对象将沿指定的轴调整大小。单击或输入值以指定选定基点的比例。

沿平面缩放三维对象

将网格对象缩放约束到指定平面。每个平面均由从各自轴控制柄的外端开始延伸的条标识。通过将光标移动到一个条上来指定缩放平面。条变为黄色后,单击该条。

拖动光标时,选定的对象和子对象将仅沿亮显的平面缩放。单击或输入值以指定选定基点的比例。

统一缩放三维对象

沿所有轴按统一比例缩放实体、曲面和网格对象。朝小控件的中心点移动光标时,亮显的三角形区域指示用户可以单击以沿全部三条轴缩放选定的对象和子对象。

拖动光标时,将统一缩放选定的对象和子对象。单击或输入值以指定选定基点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