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性集定义

用于生成明细表的特性集数据是从附着到对象的特性集定义中创建的。特性集定义建立的对象特性可动态链接到明细表。

您也可以使用分类定义要应用特性集的对象的类型。这就意味着您可以为风道末端装置类的对象创建一个特性集,为变风量空调机组类的对象创建另一个特性集。

特性集定义可基于样式也可基于对象。基于样式的定义应用到特定样式的所有对象,而基于对象的定义则应用到单个对象。例如,特定阻尼器或多视图零件样式的每个实例的 Manufacturer 特性可能相同,因此该特性应属于基于样式的特性集定义。然而,每个阻尼器实例的 RegisterNumber 特性不同,因此该特性应属于基于对象的特性集定义。创建基于样式的特性集定义,还是基于对象的特性集定义应该根据信息修改的频率选择。

AutoCAD MEP 2022 toolset会根据行业标准明细表提供一组特性集定义。当您使用明细表标记和明细表时,提供的特性集定义将加载到您的图形中。您可以合并、编辑和删除特性集定义。您可以在图形之间共享特性集定义。您也可以自定义零件目录以包括可添加到特性集定义的零件特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特性集定义”。

若要在特性集定义中创建您自己的对象特性,您可以编写您自己的特性定义公式。例如,估算特定长度管道的成本,您可以创建定义特性集公式,如长度 x $2.00/英尺 = 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