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删除几何图形,或将几何图形复制到当前已激活的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
概要
调用该命令之前,您必须激活要为其添加对象或从中删除对象的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
提示列表
将显示下列提示。
- 添加
- 将选定对象添加到当前激活的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
- 选择对象 - 指定要添加到激活的视图或文件夹的对象。仅可以选择不属于激活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的对象。可以添加基本几何图形以及零部件视图或文件夹。仔细查看当您单击对象时显示的工具提示,以验证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图元(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是几何图形或零部件视图/文件夹)
- 删除
- 删除当前激活的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中的选定对象。
- 选择对象 - 指定要复制到激活的视图或文件夹的对象。仅可以选择属于激活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的对象。您可以删除基本几何图元,也可以删除零部件视图或文件夹。仔细查看当您单击对象时显示的工具提示,以验证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图元(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是几何图形或零部件视图/文件夹)
- 复制
- 创建选定对象的副本并将其添加到当前激活的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
- 选择对象 - 指定要复制到激活的视图或文件夹的对象。仅可以选择不属于激活文件夹或零部件视图的对象。可以添加基本几何图形以及零部件视图或文件夹。仔细查看当您单击对象时显示的工具提示,以验证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图元(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是几何图形或零部件视图/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