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并明细栏中相似零部件的行,控制将这些相似零部件视为同一零部件的方式。
仅适用于旧的(Autodesk Inventor 9 或更低版本)明细栏。使用新明细栏的“组设置”进行替换。
访问: |
在浏览器中的明细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明细栏”。在“编辑明细栏”对话框中,单击“行合并设置”。 |
没有行合并 |
没有应用合并条件。 |
合并类似零部件 |
常用零部件按照合并条件集中并显示在一行中。 |
要合并的零部件类型 |
指定要在明细栏中合并部件中的哪些级别。 仅零件:仅合并顶级部件中的零部件。 零件和子部件分别进行:合并顶级部件中的零部件,然后分别合并子部件。 零件和部件同时进行 不加区分地同时合并零件和子部件。 |
第一关键字 |
当两个或多个零件具有相同的特性时,指定用于标识离散零件的特性。单击箭头,然后从列表中选择特性。 |
第二关键字 |
当两个或多个零件具有相同的特性时,指定用于标识离散零件的第二个特性。单击箭头,然后从列表中选择特性。 |
第三关键字 |
当两个或多个零件具有相同的特性时,指定用于标识离散零件的第三个特性。单击箭头,然后从列表中选择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