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对话框来创建新对象类定义或编辑现有定义。
新对象类定义将添加到当前对象类定义文件。用户可以使用这些对象类定义来创建可自动具有在此对话框中定义的特性的对象。
指定对象类的名称。名称中可以包含空格,而且不区分大小写。
指定对象类的说明。
指定此对象类可以基于现有对象类定义。基本对象类的所有设置都将自动包括在此对象类定义中。如果修改了基本类,则所做的修改也将包含在此对象类定义中。可以将其他设置添加到此对象类定义中。
要选择基本类,该基本类必须与用户定义的类具有相同的创建方法。
指定可以将当前类仅用作基本类。将不能使用此对象类来创建对象。
此对话框具有以下选项卡:
应用到
特性列表
类设置
要素源设置
指定可以使用此定义进行标记的对象类型。可用的对象类型是由基本类(如果有)和选定的样例对象确定的。
指定要应用到使用此对象类创建的所有对象上的特性。可用特性将基于图形中的选定对象、基本类(如果选中了一个)以及在“应用到”选项卡上选定的对象类型。
如果未显示任何特性,请在“应用到”选项卡上选择对象类型。
选中相应复选框以将特性包括在对象类中。亮显特性以查看或更改其属性值。
如果此对象类基于另一个对象类,则不能清除在“基于”类中指定的特性的复选框。
指定每个特性的设置。
若要更改“类型”、“范围”、“默认”、“可见”或“只读”的值,请单击相应的值。
为已经创建的特性设置数据类型。指定“整数”、“实数”、“文字字符串”、“三维点”或“是/否”。对于其他特性,其类型将自动设置,而且不能更改。(有关创建新特性的信息,请参见下面的“新建属性”。)
指定此特性的允许值。此允许范围用于以下情况:
在这些情况中,特性值必须在该范围内。
对于许多特性,例如颜色、线宽、线型、打印样式和图层,都可以从可用值列表中进行选择。要显示相应列表,请单击要更改的值。然后单击“...”以显示对话框,从中可以指定范围。
指定范围值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当对象的某个指定值超出范围时,将使用默认值。如果在对象被分类之前指定了该值,或者在“对象类”选项卡以外的其他位置编辑了对象,则会发生这种情况。“对象类”选项卡激活时,只要选定对象,该值就将重置为默认值。
指定特性(例如颜色、线宽、线型、打印样式和图层)的默认值时,可以从可用值列表中进行选择。要显示相应列表,请单击要更改的值。然后单击向下箭头显示可用值列表,或单击“...”查看其他选择。
指定特性是否应显示在“特性”选项板的“对象类”选项卡上。如果需要将特性设置为其他用户不能编辑的某个值,则可以关闭特性的可视性。在这种情况下,请将范围和默认值均设置为相同的值。
控制已分类对象的特性在“对象类”选项卡上是否可以编辑。如果设置为“是”,该值将灰显。
若要查看所有选定特性的属性设置,请单击“显示列表”。
显示“新建特性”对话框,从中可以向“可用特性”列表添加新特性。
新特性将显示在“特性”选项板中,用户可以像编辑其他特性一样对其进行编辑。
显示“已分类的特性列表”对话框,其中列出所有的选定特性及其属性设置。这是一种在保存定义前检查特性的简便方法。
在“地图管理器”中显示对象类名称。清除此选项后,此对象类名称在“地图管理器”中将隐藏。
在“地图管理器”中选择要用于此对象类的位图。
请确保指定的位置对每个要使用此对象类定义文件的用户都可用。如果将对象类定义文件存储在网络上,请将位图也存储在相同的位置。
在“地图管理器”中显示对象类的标准图标。清除此选项后,请选择要显示的图标。
在此对象类中创建新对象时,指定要创建的对象。只能选择与“应用到”选项卡上的选定对象类型相对应的对象。
如果不想指定此对象类的创建方法,请选择“无”。这对基本类很有用,此处每个子类可以指定不同的创建方法。
在“几何设置”表中,指定在此对象类中创建对象时要设置的任何其他参数。
向要素源添加对象时,指定处理链接数据的方式。
将带有链接数据的对象添加到要素源时,链接的数据源中的数据将被复制到要素源中。
将带有链接数据的对象添加到要素源时,链接将被复制到要素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