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维视图中工作

在三维正交或透视视图中工作时,可以添加并修改建筑图元以便开发并改善设计。

您可以在三维视图中添加和修改大多数类型的图元。部分图元不受支持,例如那些通常在三维视图中不可见的图元:轴网、参照平面、房间、区域等。在三维视图中工作时,请检查功能区选项卡。不可用工具在功能区会显示为灰色。

视频:在透视视图中工作

在透视视图中,不能在项目坐标或位置上添加注释或进行更改。

修改三维视图

下表描述了修改三维视图的一些常见方法。

目标 操作
修改视野 显示并选择裁剪区域,然后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在裁剪区域的边界拖动夹点
  • 单击“修改 | 相机”选项卡“裁剪”面板(尺寸裁剪)
将相机目标的位置恢复到裁剪区域的中心 显示并选择裁剪区域,然后使用“重置目标”工具:
  • “修改 | 相机”选项卡“相机”面板(重置目标)

在修改相机位置和裁剪区域期间,相机目标可能会偏离中心或超出视界范围。 该工具重设目标以恢复透视视图。

注: 此工具仅在透视视图中可用。
在透视视图和正交视图之间切换 在“ViewCube”菜单中,单击“透视”或“正交”。

请注意,视图功能中的差异会导致以下行为:

  • 如果将透视视图不支持的图元(如注释)添加到平行或正交视图,然后选择以切换到透视视图,则会显示一个警告对话框。

    可以选择复制没有不受支持的图元的视图并在透视视图中打开复制视图。

  • 某些模式在透视视图中不受支持。 例如,如果处于“显示约束”模式,则当切换到透视视图时该模式会自动关闭。
  • 当切换回透视时,对平行视图中视图比例所做的修改会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