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视图的工作平面
按名称、按拾取平面或按拾取平面中要选择的线来选择工作平面。
在功能区上,单击
(设置)。
“建筑”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结构”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系统”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族编辑器:“创建”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在“工作平面”对话框中的“指定新的工作平面”下,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名称
—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后单击“确定”。
列表中包括标高、网格和已命名的参照平面。
拾取一个平面
—
Revit
会创建与所选平面重合的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工作平面,再单击以选择所需的平面。
可以选择任何可以进行尺寸标注的平面,包括墙面、链接模型中的面、拉伸面、标高、网格和参照平面。
拾取线并使用绘制该线的工作平面
-
Revit
可创建与选定线的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线,再单击以选择。
注:
在概念设计环境中,从“选项栏”的“放置平面”下拉列表中拾取一个平面。
如果选定平面垂直于当前视图,则会打开“转到视图”对话框。 选择一个视图,并单击“打开视图”。
父主题:
工作平面
相关概念
用工作平面查看器编辑
相关任务
显示视图的工作平面
修改工作平面网格
相关参考
“工作平面”对话框
相关信息
关于工作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