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视图的工作平面

按名称、按拾取平面或按拾取平面中要选择的线来选择工作平面。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设置)。
    • “建筑”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 “结构”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 “系统”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 族编辑器:“创建”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
  2. 在“工作平面”对话框中的“指定新的工作平面”下,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 名称—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后单击“确定”。

      列表中包括标高、网格和已命名的参照平面。

    • 拾取一个平面Revit 会创建与所选平面重合的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工作平面,再单击以选择所需的平面。

      可以选择任何可以进行尺寸标注的平面,包括墙面、链接模型中的面、拉伸面、标高、网格和参照平面。

    • 拾取线并使用绘制该线的工作平面 - Revit 可创建与选定线的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线,再单击以选择。
    注: 在概念设计环境中,从“选项栏”的“放置平面”下拉列表中拾取一个平面。
  3. 如果选定平面垂直于当前视图,则会打开“转到视图”对话框。 选择一个视图,并单击“打开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