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檢視」頁籤與「表單檢視」頁籤 (出圖型式表編輯器)

修改出圖型式表中的出圖型式。

STYLESMANAGER (指令) 查找按兩下 CTB 或 STB 檔

列示出圖型式表中的所有出圖型式及其設定。

出圖型式由左至右顯示在欄中。一般而言,如果只有少數的出圖型式,「表格檢視」頁籤會很方便。如果存在大量的出圖型式,則「表單檢視」較為方便,因為出圖型式名稱清單在左邊,所選取的型式之性質顯示在右邊。具名出圖型式表中的第一個出圖型式為 NORMAL,它表示物件的預設性質 (未套用出圖型式)。您無法修改或刪除 NORMAL 型式。

選項清單

會顯示以下選項。

名稱

顯示具名出圖型式表的出圖型式名稱。您可以變更具名出圖型式表內的出圖型式。在顏色相關的出圖型式表中,出圖型式名稱與物件顏色緊緊相連,無法變更。程式接受長達 255 個字元的型式名稱。

描述

提供每一個出圖型式的描述。

性質

指定您要加入目前出圖型式表中的新出圖型式的設定。

顏色

指定物件的出圖顏色。出圖型式顏色的預設設定是「使用物件顏色」。如果您指定了出圖型式顏色,則該顏色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顏色。

您可以選擇「選取顏色」來顯示「選取顏色」對話方塊,並從顏色表中選取 255 種 AutoCAD 顏色索引 (ACI) 顏色中的一種、全彩顏色或一種顏色。您指定的顏色會在出圖型式顏色清單中顯示為「自訂顏色」。如果出圖設備不支援您指定的顏色,它會採用最接近的可用顏色來出圖;如果是單色設備,則會採用黑色出圖。

啟用調色

啟用調色。繪圖機利用調色,以點樣式來模擬顏色,讓出圖所呈現的顏色數比 AutoCAD 顏色索引 (ACI) 的可用顏色還豐富。如果繪圖機不支援調色,調色設定會被忽略。

調色通常處於關閉狀態,以免因細向量的調色而造成錯誤線條。關閉調色也會使標註顏色看得更清楚。關閉調色後,程式會將顏色對映至最貼近的顏色,因而在出圖時會有較小的顏色範圍。

轉換成灰階

如果繪圖機支援灰階,則會將物件顏色轉換為灰階。清除「轉換成灰階」後,會使用 RGB 值做為物件顏色。不論您使用物件的顏色,還是指定出圖型式顏色,都可以使用調色。

使用指定的圖筆號碼 (僅適用筆式繪圖機)

當使用此出圖型式的出圖物件時,指定要使用的圖筆。可用的圖筆範圍從 1 到 32。如果出圖型式顏色設定為「使用物件顏色」,或編輯顏色相關出圖型式表中的出圖型式,值會設定為「自動」。

如果指定 0,功能變數會更新顯示為「自動」。程式使用您在「繪圖機規劃編輯器」的「實體圖筆特性」下所提供的資訊,決定最接近出圖物件顏色的圖筆。

虛擬圖筆號碼

在 1 到 255 之間指定虛擬圖筆號碼。許多非圖筆式繪圖機都可以使用虛擬圖筆模仿圖筆式繪圖機。對於許多設備而言,您可以在繪圖機的前面板上設定圖筆寬度、填滿樣式、端點型式、接合型式及顏色/過網。

輸入 0 或「自動」,指定程式根據「AutoCAD 顏色索引」來執行虛擬圖筆的指定。

唯有非筆式繪圖機且規劃為使用虛擬圖筆,才使用出圖型式中的虛擬圖筆設定。如果是這種情況,忽略其他全部型式設定,只使用虛擬圖筆。如果非筆式繪圖機未規劃為使用虛擬圖筆,則忽略出圖型式中的虛擬及實際圖筆資訊,使用其他全部設定。

在 PC3 編輯器中,您可以在「設備與文件設定」頁籤的「向量圖形」下,規劃非筆式繪圖機使用虛擬圖筆。在「顏色深度」中,請選取 255 虛擬圖筆。

過網

指定顏色強度設定,決定出圖時圖紙上的用墨量。選 0 會將顏色減至白色。選取 100 以全強度顯示該顏色。您必須選取「啟用調色」選項才能進行過網作業。

線型

列示每一種線型的範例及描述。如果您指定了出圖型式線型,則該線型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線型。

最適調整

調整線型比例,完成線型樣式。

如果您未選取「最適調整」,則此線可能在樣式的中間終止。如果線型比例很重要,請關閉「最適調整」。若是完整的線型樣式比正確的線型比例重要,請打開「最適調整」。

線粗

顯示線粗範例及其數值。您可以採用公釐為單位,指定每一種線粗的數值。

如果您指定了出圖型式線粗,則該線粗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線粗。

線端點型式

如果您指定了線端點型式,則該線端點型式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線端點型式。

線條接合型式

如果您指定了線接合型式,則該線接合型式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線接合型式。

填滿型式

如果您指定了填滿型式,則該填滿型式會在出圖時取代物件的填滿型式。

加入型式

將新出圖型式加入到具名出圖型式表格中。

出圖型式基於「一般」選項,依預設使用物件的性質,不套用任何取代。建立新出圖型式之後,您必須指定要套用的取代。您無法在顏色相關的出圖型式表中新增出圖型式;顏色相關的出圖型式有 255 個對映至顏色的出圖型式。您亦無法在含有轉譯表的具名出圖型式表中加入出圖型式。

刪除型式

從出圖型式表格中刪除所選取的型式。

已指定此出圖型式的物件,仍保留出圖型式指定,但因為出圖型式表內不再定義出圖型式,所以使用「一般」來出圖。您無法從含有轉譯表或與顏色相關的出圖型式表中刪除出圖型式。

編輯線粗

修改既有的線粗值。

顯示「編輯線粗」對話方塊。

有 28 個線粗可套用到出圖型式表中的出圖型式。如果出圖型式表中儲存的線粗清單中沒有您需要的線粗,則您可以編輯既有的線粗。您無法從出圖型式表內的清單中加入或刪除線粗。

另存

顯示「另存」對話方塊,以新的名稱儲存出圖型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