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透過自訂使用者介面 (CUI) 編輯器轉移自訂使用者介面元素

自訂使用者介面 (CUI) 編輯器的「轉移」頁籤,可在兩個自訂 (CUIx) 檔之間轉移使用者介面元素的複本。

註: 除了「快速性質」節點和「候選物工具提示」節點下定義的性質設定以外,所有使用者介面元素都可以在兩個 CUIx 檔之間轉移。

如果您轉移的使用者介面元素會參考其他使用者介面元素 (例如圖示列或功能區面板),則會一併轉移所有參考的使用者介面元素。例如,如果您轉換的「常用 - 2D」功能區頁籤會參考一些功能區面板,這些參考的功能區面板 (如果不存在於 CUIx 檔中) 會與功能區頁籤 一併轉移。

轉移的按鈕影像在某些情況下並不會轉移。在下列情況中,按鈕影像不會轉移:

處理舊式自訂和功能表檔案

使用者介面元素也可從舊式自訂 (CUI) 檔或舊式功能表 (MNS、MNU) 檔案中轉移。在 CUI 編輯器中開啟 CUI、MNS 或 MNU 檔時,新的 CUIx 檔會使用與原始來源自訂檔或功能表檔案相同的名稱來建立;原始來源檔案不會遭到修改。然後新的 CUIx 檔會載入 CUI 編輯器,並成為可轉移使用者介面元素的來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