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Autodesk Inventor 中塑型零件時,您將遇到三種類型的零件特徵:工作特徵、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
工作特徵是抽象的建構幾何圖形,在一般幾何圖形不足以建立和定位新特徵時可以使用工作特徵。
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可以將詳細資料加入至零件的基準特徵,並使用尺度約束或幾何約束使彼此相對定位。基準特徵表現出零件的最基本造型。
可以共用零件特徵、使其具有自適應性,以及將其納入零件本體和曲面中。
工作特徵
工作特徵由平面、軸線和點組成,可以將這些元素做為參考特徵投影到草圖上,以及將其用於建構新特徵。您可以將工作特徵納入標註和約束計畫中,但不是模型幾何圖形。
若要固定零件幾何圖形的位置和造型,請將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約束至工作特徵。
由於工作特徵用於定位從模型平面無法存取的幾何圖形,因此經常要在草圖中使用它們。無法在 2D 草圖中建立或編輯工作特徵,但可以使用「投影」指令將其投影到草圖中。
註: 即使工作特徵位於已經選作草圖平面的平面上,它們也不會自動投影到草圖中 (即使已經選取「應用程式選項」的「草圖」頁籤上的「建立曲線期間自動投影邊」選項)。請使用「投影」指令,以手動將工作特徵投影至草圖中。
投影的工作幾何圖形與其從中進行投影的工作特徵保持關聯。如果您不想保留關聯性,並且想修改投影的幾何圖形 (例如修剪或延伸),請從關聯式功能表中選取「中斷連結」。可以刪除投影的幾何圖形而無需變更型式。
草繪式特徵
草繪式特徵是源自 2D 草圖的特徵。擠出、掃掠、迴轉或斷面混成草繪式輪廓將建立體積。您可以接合、切割草繪式特徵所建立的體積,或定義該體積相交既有的特徵體積的位置。
置入特徵
置入特徵由已定義的機械造型組成,該特徵在零件或組合中提供已知的工程功能。置入特徵參考既有擠出幾何圖形來建立新擠出。範例:孔、倒角、圓角、薄殼、面拔摸和平面切割。
編輯草繪式特徵
在您建立特徵之後,可透過變更值來變更特徵。
- 在圖形視窗或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編輯特徵」。
- 在「性質」面板或對話方塊中,變更特徵參數、特徵終止方式,或者特徵是與另一特徵接合、切割還是相交。如果按一下「輪廓」以選取其他輪廓,則在選取有效的輪廓之後,才能選取其他值。
- 按一下「確定」。
將特徵類型從實體變更為曲面。
某些特徵可能需要您刪除並重新建立特徵。
- 在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刪除」,但要保留特徵草圖幾何圖形
- 使用草圖幾何圖形來重新建立特徵,並選取不同的特徵類型。
註: 一些置入特徵 (例如倒角) 沒有草圖。若要重調此類置入特徵的大小,請使用其對應對話方塊 (例如「倒角」對話方塊) 輸入值。
複製特徵
您可以複製一個或多個特徵,然後在相同或不同的零件檔中將包含或不含從屬特徵的這些特徵貼上。複製和貼上特徵類似於建立和放置 iFeature,不過有以下差異:
- 依預設,不會複製從屬特徵。僅會複製您選取的特徵。
- 使用「貼上」指令,您也可以複製從屬特徵。
- Autodesk Inventor 使用未解析的平面參考來定位特徵。
- 新複製的特徵是完全獨立的。
- 如果您複製和貼上陣列特徵,則也會貼上父系特徵。
- 在瀏覽器中,選取一個或多個要複製的特徵。
- 按一下右鍵並選擇「複製」、按 Ctrl + C,或按一下「工具」頁籤 >「剪貼簿」面板 >「複製」。
- 在相同或不同檔案的圖形視窗中,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貼上」。
- 按一下以將特徵貼到圖形視窗中的面上,或在「貼上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選項,然後按一下「完成」:
變更草繪式特徵或置入特徵的外觀
變更特徵 (例如圓角) 的外觀,以使其更清晰可見。
- 在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性質」。
- 在「特徵性質」對話方塊中,從「特徵外觀」功能表中選擇選項。
- 按一下「確定」。
重建所有零件幾何圖形
若要確定您已將編輯納入零件檔中的所有幾何圖形,請使用「全部重建」。Autodesk Inventor 會重新產生整個檔案,即使某些幾何圖形並不需要更新。
- 在零件檔中,按一下「管理」頁籤
「更新」面板
「全部重建」。
相反,「更新」指令僅會重新產生在記憶體中保存重大編輯的幾何圖形。如果已選取「延期更新」選項 (在「應用程式選項」對話方塊的「組合」頁籤上),則您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在您按一下「更新」之前不會將編輯納入幾何圖形。
提示: 在作業過程中按 Esc 鍵可中斷「全部重建」指令。取消作業完成後,將顯示一條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