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型皮帶幾何圖形設計性質

若要成功確定由 V 型皮帶產生器產生的每個皮帶輪的基準、有效直徑或節圓直徑,可使用標稱標註 D w 、b w 、a、h w 。標稱皮帶寬度 b w 永遠與標稱皮帶輪直徑 D w 相對應。可使用節距線偏移「a」確定節圓直徑 D p 。可使用標稱高度 h w 確定外徑 (有效直徑)。對於以有效皮帶輪直徑 (皮帶輪外徑) 測量的皮帶,節距線偏移為負值 (a < 0),標稱高度值為零 (h w = 0)。請參閱〈皮帶長度計算〉以取得有關如何確定皮帶輪直徑的更多資訊。

註: 皮帶長度測量系統 (基準或有效) 及標稱標註 b w 、a、h w 由特定皮帶類型指定,在位於 Design Data\Design Accelerator\Tables\Vbelts 資料夾中的 XML 資料檔案中對其進行了定義。使用者不需要修改這些性質,除非根據特定製造商資料需要加入其他皮帶。

V 型皮帶

有槽皮帶輪

平皮帶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