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未開啟文件的情況下,選取「iLogic 設計複製」(「工具」頁籤
「iLogic」面板
「iLogic 設計複製」
)。
- 選取來源專案。
專案必須包含工作區定義。僅能複製包含在專案工作區中的檔案。
在目標專案/文件複本中,會重複使用位於工作區之外的連結文件。
- 在「要複製的檔案」中,選取根組合文件。
- 選取要包括在複本集中的所有非連結文件 (Inventor 或非 Inventor 檔案)。
- 請確保選取設計樣板中包含的規則所需的所有非連結、非 Inventor 文件,以便可以在複製的文件中成功啟動規則。
- 將重複使用位於專案工作區之外的連結文件 (文件複本保留指向這些連結文件的連結),而非複製這些連結文件。沒有方法可以預覽位於所複製專案工作區之外的連結文件。
- 按一下「下一步」。
- 指定複本的目標資料夾,並指出專案。
- 選取「建立新專案」,以使用新名稱建立重複的專案檔案。
- 如果您不想建立專案檔案,請選取「使用來源專案」;這會將檔案和資料夾複製到指定的目標資料夾。最好不要將 iFactory (iPart、iAssembly、iFeatures)、資源庫和資源中心檔案置於來源專案的工作區內;僅應在專案工作區資料夾中包括需要複製的檔案 (因為它們屬於 iLogic 設計樣板)。
目標複本中會保留複本集的目錄結構。
- 如果您要更名檔案,請先為新檔名指定字首或字尾。使用對 Windows 支援的檔名有效的字元。
在您輸入檔案字首或字尾後,會顯示更名勾選方塊。
- 如果需要,可更名檔案。使用「更名非 Inventor 檔案」選項和/或針對個別檔案使用「更名」選項。
依預設,不會將 iFactory 文件構件 (位於工作區中或其子資料夾中) 設定為進行更名。iFactory 自動產生這些文件名稱。
- 若要刪除文件複本中的所有規則,請選取「刪除規則」。
使用此選項可從共用文件中移除 iLogic 規則,或在複製的規則集不完整時移除 iLogic 規則。
選取「更新零件號碼」,將目標檔案的零件號碼 (iProperty) 設定為與來源檔名相同。
- 按一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