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處理工作共用專案時,如果您不再需要將某些元素組織為工作集,可以刪除該工作集。
刪除程序期間,您可以指定是否要刪除工作集中的元素,或將它們移動到另一個工作集。
註: 您無法刪除「工作集 1」、「專案標準」、「族群」、或「視圖」工作集。您必須為工作集的擁有者,才能對其進行刪除。
- 按一下「協同合作」頁籤「管理協同合作」面板 (工作集)。
- 在「工作集」對話方塊中,選取要刪除的工作集名稱,然後按一下「刪除」。
如果其他使用者正在編輯工作集,則「刪除」選項不可用。
- 在「刪除工作集」對話方塊中,選擇刪除工作集中的元素或將其移至其他工作集。
- 按兩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