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大气和效果”卷展栏可以指定、删除、设置大气的参数和与灯光相关的渲染效果。此卷展栏仅出现在“修改”面板上,它不在创建时间内出现。
添加与大气或灯光对象效果相关的大气或效果。此卷展栏是“环境和效果”对话框上的“环境”面板或“效果”面板快捷键。
要添加新大气或渲染效果,请执行以下操作:
此操作将新大气或渲染效果与灯光相关联。
要添加现有大气或渲染效果,请执行以下操作:
此操作将创建灯光的重复大气或渲染效果。其初始设置与所选的大气或效果相同。可以使用“设置”进行调整。
要删除大气或渲染效果,请执行以下操作:
要设置大气或渲染效果的参数,请执行以下操作:
显示所有灯光类型的控件。
显示“添加大气或效果”对话框,使用该对话框可以将大气或渲染效果添加到灯光中。
删除在列表中选定的大气或效果。
显示所有指定给此灯光的大气或效果的名称。
使用此选项可以设置在列表中选定的大气或渲染效果。如果该项是大气,单击“设置”显示“环境”面板。如果该项是效果,单击“设置”显示效果”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