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管理已保存的对象集(称为编组)。
编组提供以组为单位操作图形对象的简单方法。默认情况下,选择编组中任意一个对象即选中了该编组中的所有对象,并可以像修改单个对象那样移动、复制、旋转和修改编组。
将显示以下提示:
列出图形中定义的编组名称和说明。
(在 AutoCAD LT 中不可用。)
更改编组中对象的编号次序。当创建工具路径时重排是很有用的。例如,可以更改工具路径图案的水平线和垂直线的剪切次序。
指定需重排的对象的位置编号。要重排某一范围内的对象,请指定第一个对象的位置编号。
逆序排列编组中的所有成员。
向编组中添加对象。
从编组中删除对象。
即使删除了编组中的所有对象,编组定义依然存在。可以使用“分解”选项从图形中删除编组定义。
通过将编组分解为其成员对象来删除编组定义。
给现有的编组指定新名称。
指定编组是否可选择。如果某个编组为可选择编组,则选择该编组中的一个对象将会选择整个编组。不能选择锁定或冻结图层上的对象。
创建编组。
编组名最长可为 31 个字符,可以包括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美元符号 ($)、连字号 (-) 和下划线 (_)),但不可以包括空格。名称将转换为大写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