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创建或编辑重叠对象时这些对象的默认显示行为。
类型: | 整数 |
保存位置: | 图形 |
初始值: | 3 |
值 |
说明 |
---|---|
0 |
关闭重叠对象的默认绘图次序:对象经过编辑后,无论其绘图次序如何,均显示在最前端,直到重生成图形 (REGEN) 或重新打开图形。此设置还会关闭绘图次序继承:对于使用下列命令从另一对象创建的新对象,不会将原对象的绘图次序指定给它们。使用此设置可以提高大型图形中的编辑操作的速度。受继承影响的命令有 BREAK、FILLET、HATCH、HATCHEDIT、EXPLODE、TRIM、JOIN、PEDIT 和 OFFSET。 |
1 |
打开对象的默认绘图次序:编辑对象之后,它们将自动按照正确的绘图次序显示。 |
2 |
打开绘图次序继承:对于使用以上列出的命令从另一对象创建的新对象,将原对象的绘图次序指定给它们。 |
3 |
提供完全绘图次序显示。打开对象的正确绘图次序,并打开绘图次序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