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计算器”中创建新变量的步骤
在“快速计算器”的“变量”标题栏上,单击“新建变量”按钮。
在“变量定义”对话框的“变量类型”下,选择“常数”或“函数”。
在“变量定义”对话框中的“变量特性名称”下,输入变量的名称。变量名称不能包含空格或特殊字符。
注:
从输入框中引用此变量时,变量名称必须以美元符号 ($) 开始,以区别于局部 AutoLISP 变量。
在“变量特性编组对象”下,单击“新建”。
在“类别定义”对话框中的“类别特性名称”下,输入新类别的名称。
在“说明”下,输入新类别的说明。单击“确定”。
在“变量定义”对话框中的“值”或“表达式”下,输入新变量的值或表达式。
在“说明”下,输入新变量的说明。单击“确定”。
新变量现在将显示在“变量”区域中。
相关概念
关于创建和使用计算器变量
相关参考
用于“快速计算器”计算器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