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从上一个标注或选定标注的尺寸界线开始的标注。
自动从创建的上一个线性约束、角度约束或坐标标注继续创建其他标注,或者从选定的尺寸界线继续创建其他标注。将自动排列尺寸线。
如果当前任务中未创建任何标注,将提示用户选择线性标注、坐标标注或角度标注,以用作连续标注的基准。下面是连续角度标注的示例。
默认情况下,连续标注的标注样式从上一个标注或选定标注继承。您可以使用 DIMCONTINUEMODE 更改默认设置,以使用当前标注样式。
将显示以下提示:
如果基准标注是线性标注或角度标注,将显示此提示。使用连续标注的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作为下一个标注的第一条尺寸界线原点。当前标注样式决定文字的外观。
选择连续标注后,将再次显示“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提示。若要结束此命令,请按 Esc 键。若要选择其他线性标注、坐标标注或角度标注用作连续标注的基准,请按 Enter 键。
如果基准标注是坐标标注,将显示此提示。将基准标注的端点作为连续标注的端点,系统将提示指定下一个点坐标。选择点坐标之后,将绘制连续标注并再次显示“指定点坐标”提示。若要结束此命令,请按 Esc 键。若要选择其他线性标注、坐标标注或角度标注用作连续标注的基准,请按 Enter 键。
放弃在命令任务期间上一次输入的连续标注。
AutoCAD 提示选择线性标注、坐标标注或角度标注作为连续标注。选择连续标注之后,将再次显示“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或“指定点坐标”提示。
若要结束此命令,请按 Enter 键两次,或按 Esc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