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对象以与其他对象的边相接。
有两种模式可用于扩展对象:“快速”模式和“标准”模式。
“快速”模式。要延伸对象,请分别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按住并拖动以开始徒手选择路径,或拾取两个空位置以指定交叉围栏。所有对象都自动用作边界边。
“快速”模式选项如下所示:
“标准”模式。要延伸对象,请先选择边界,然后按 Enter 键。然后,选择要延伸的对象。要将所有对象用作边界,请在首次出现“选择对象”提示时按 Enter 键。
“标准”模式选项如下所示:
以下提示在“快速”模式或“标准”模式中都会显示。
使用选定对象来定义对象延伸到的边界。
指定要延伸的对象。按 Enter 键结束命令。
将选定对象修剪到最近的边界而不是将其延伸。这是在修剪和延伸之间切换的简便方法。
使用其他选定对象来定义对象延伸到的边界。
选择与选择栏相交的所有对象。选择栏是一系列临时线段,它们是用两个或多个栏选点指定的。选择栏不构成闭合环。
选择矩形区域(由两点确定)内部或与之相交的对象。
将默认延伸模式设置为“快速”(使用所有对象作为潜在边界边)或“标准”(提示您选择边界边)。
指定延伸对象时使用的投影方法。
指定无投影。只延伸与三维空间中的边界相交的对象。
指定到当前用户坐标系 (UCS) XY 平面的投影。延伸未与三维空间中的边界对象相交的对象。
指定沿当前观察方向的投影。
将对象延伸到另一个对象的隐含边,或仅延伸到三维空间中与其实际相交的对象。
沿其自然路径延伸边界对象以和三维空间中另一对象或其隐含边相交。
指定对象只延伸到在三维空间中与其实际相交的边界对象。
放弃最近由 EXTEND 所做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