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距离、长度和角度

在创建或移动对象时,可以通过移动光标指示方向然后输入距离来指定点。

要不输入坐标值而指定直线长度,可以通过移动光标以指示方向然后输入自第一个点的距离来指定直线的第二个点。也可以使用“快速计算器”计算器或命令行计算器 (CAL) 输入计算的距离和点。

对于所有需要输入多个点的命令,可以使用直接距离输入来指定点。在光标锁定到具有“正交”模式的角度或极轴追踪打开时,使用此方法创建指定长度和方向的直线,以及移动或复制对象十分有效。

指定角度替代

要指定角度替代,在命令提示指定点时输入左尖括号 (<),其后跟一个角度。以下样例演示如何在创建直线时指定 30 度角度替代。

命令: line

指定第一个点: 指定直线的起点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 <30

角度替代: 30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 指定点

所指定的角度将锁定光标,替代“栅格捕捉”、“正交”模式和“PolarSnap”。但是,坐标和对象捕捉优先于角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