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命令提示中设置新对象的颜色。
可以输入 AutoCAD 颜色索引(颜色名或编号)中的颜色、真彩色或配色系统中的颜色。
可以输入颜色编号(1 到 255)或颜色名称(前七种颜色的名称)。例如,输入 ACI 编号 1 或 ACI 名称 red,就可以指定红色。
也可以输入 bylayer 或 byblock。如果输入 byblock,将用默认颜色(白色或黑色,取决于背景色)绘制所有新对象,直到将对象编组到块中。在图形中插入块时,块内的对象继承颜色的当前设置。
如果输入 bylayer,则新对象采用创建该对象时所在图层的指定颜色。关于为图层指定颜色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LAYER 命令。
如果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COLOR,则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真彩色。输入三个以逗号分隔的 0 到 255 之间的整数值来指定真彩色
从加载的配色系统中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颜色。输入已安装的配色系统的名称。
如果输入配色系统名称,将提示输入配色系统中的颜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