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单行文字对象。
可以使用单行文字创建一行或多行文字,其中,每行文字都是独立的对象,可对其进行移动、格式设置或其他修改。在文本框中单击鼠标右键可选择快捷菜单上的选项。当使用 TEXT 命令时:
一旦退出 TEXT 命令,这些操作都不再可用。
如果上次输入的命令为 TEXT,则在“指定文字的起点”提示下按 Enter 键将跳过图纸高度和旋转角度的提示。用户在文本框中输入的文字将直接放置在前一行文字下。在该提示下指定的点也被存储为文字的插入点。
如果将 TEXTED 系统变量设定为 1,则使用 TEXT 创建的文字将显示“编辑文字”对话框。如果 TEXTED 设置为 2,将显示在位文字编辑器。
可以通过输入 Unicode 字符串和控制代码来输入特殊字符和格式文字。
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文字对象的起点。在单行文字的在位文字编辑器中,输入文字。
仅在当前文字样式不是注释性且没有固定高度时,才显示“指定高度”提示。
仅在当前文字样式为注释性时才显示“指定图纸文字高度”提示。
控制文字的对正。
也可在“指定文字的起点”提示下输入这些选项。
从基线的水平中心对齐文字,此基线是由用户给出的点指定的。
旋转角度是指基线以中点为圆心旋转的角度,它决定了文字基线的方向。可通过指定点来决定该角度。文字基线的绘制方向为从起点到指定点。如果指定的点在圆心的左边,将绘制出倒置的文字。
在由用户给出的点指定的基线上右对正文字。
通过指定基线端点来指定文字的高度和方向。
字符的大小根据其高度按比例调整。文字字符串越长,字符越矮。
文字在基线的水平中点和指定高度的垂直中点上对齐。中间对齐的文字不保持在基线上。
“中间”选项与“正中”选项不同,“中间”选项使用的中点是所有文字包括下行文字在内的中点,而“正中”选项使用大写字母高度的中点。
指定文字按照由两点定义的方向和一个高度值布满一个区域。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高度以图形单位表格示,是大写字母从基线开始的延伸距离。指定的文字高度是文字起点到用户指定的点之间的距离。文字字符串越长,字符越窄。字符高度保持不变。
在指定为文字顶点的点上左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以指定为文字顶点的点居中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以指定为文字顶点的点右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在指定为文字中间点的点上靠左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在文字的中央水平和垂直居中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正中”选项与“中央”选项不同,“正中”选项使用大写字母高度的中点,而“中央”选项使用的中点是所有文字包括下行文字在内的中点。
以指定为文字的中间点的点右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以指定为基线的点左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以指定为基线的点居中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以指定为基线的点靠右对正文字。只适用于水平方向的文字。
指定文字样式,文字样式决定文字字符的外观。创建的文字使用当前文字样式。
输入 ? 将列出当前文字样式、关联的字体文件、字体高度及其他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