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使用样式管理器或显示管理器指定默认显示设置。
提示: 在样式管理器和显示管理器中,未过滤的显示构件的整个集合均可见,并且可以编辑。相反,在“特性”选项板的“显示”选项卡上,将基于在图形区域中选择的对象过滤显示特性。
使用样式管理器
- 请依次单击
.
- 展开所需的对象文件夹,例如“HVAC 对象”。
- 展开该对象的系统定义。
- 选择系统,然后在右侧窗格中单击“显示特性”选项卡。
- 在“显示模式”下,双击要指定默认值的显示模式(例如“平面”)。
提示: 用户还可以单击该显示模式,然后单击
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 在“显示特性”对话框中,单击某个显示构件的显示特性,然后进行所需的修改。
使用显示管理器
- 请依次单击
.
- 展开“按对象的显示模式”文件夹。
- 双击列表中的某个对象。
- 单击要指定默认值的对象下面列出的显示模式。
提示: 选定的对象和显示模式将控制可进行编辑的显示特性。例如,模型模式中的设备只显示“图层/颜色/线型”选项卡。但是,平面模式中的设备还会显示附加的“图案填充”选项卡。
- 在“图层/颜色/线型”选项卡上的右侧窗格中,单击某个显示构件(例如“线型”)的显示特性,然后进行所需的修改。
切记: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编辑显示模式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