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可见视线都在单独的页面上定义。
单击“可见性”页面上的“新建”按钮,或从展开的列表中选择所需的视线。“视线”页面或对话框将显示。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视线的“类型”。
输入视线的“名称”。通常情况下,此名称可能与类型名称相同。该名称显示在“环形交叉口特性”中供您选择。
输入可见性距离,该距离可以是固定距离,但更可能是基于车辆速度的距离,并且可以根据标准在表中进行定义。
如果可见性距离是固定的,则选择“固定距离”,然后在提供的编辑字段中键入值。
如果该距离已在表中列出,则选择“基于表格”,然后单击 [...] 按钮以选择表。
如果该距离基于方程式计算得出,则选择“基于方程式”,然后单击 [...] 按钮以选择方程式。
如果将“可见性距离”设置为“固定距离”以外的任何选项,则需要指定可设为固定距离的“速度”或设计中的各种值。
如果速度是固定的,则选择“固定速度”,然后在提供的编辑字段中键入值。
否则,请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列出的备用选项之一。请注意,此处的速度通常是指主体的速度,但在某些情况下是指对象的速度,例如“上一入口可见性”类型使用车辆在上一个入口的速度来确定可见性距离。
选择“主体图标”,即希望用于查看器的图标(如果有)。
选择“主体位置”,即必须放置查看器的道路车道。
选择“主体横向偏移”,即查看器在选定车道中的偏移。这可能是车道的中心,或者是自左侧、右侧车道标线或路缘的偏移。如果选择偏移,则必须在提供的编辑字段中输入值。
选择“主体纵向偏移”,即自指定要素沿着车道的偏移。这可能自让行线或交叉口(如果存在)的偏移,或者对于环形视线的情况,则表示为全圆方位 (WCB) 的角度偏移。在所有情况下,您都必须在提供的编辑字段中输入偏移值。
输入“主体视角高度”,即查看器在地面以上的高度。
选择“对象图标”,即希望用于目标点的图标(如果有)。
选择“对象位置”,即该对象或目标点的位置。
输入“对象高度”,即所查看对象在地面以上的高度。
如果要对可见区域进行填充,则选择“填充可见区域”。如果未选择此选项,您将仅看到可见区域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