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线或曲线上创建点

在直线、要素线、地块线或圆弧的端点,以及圆弧的交点 (PI) 和半径点处创建点。

指定点的位置是相对于圆弧创建的。一次选择一个对象。如果选择相交对象,不会创建重复点。

使用此命令创建点时,每次使用一个对象。使用选定对象添加点后,可以选择另一个对象并用该对象添加点。如果选择的对象及使用命令时指定的选项会导致创建重复点(例如在两条直线的共享端点处),将只添加一个点。不会创建重复点。

  1. 选择设定并创建样式、图层、点编组和描述码。
  2. “常用”选项卡 “创建地面数据”面板 “点”菜单 “创建点 - 其他” “在直线/曲线上”
  3. 选择直线、要素线、地块线或圆弧。

    将把点放在选定对象的几何点上。

  4. 按照提示输入每个点的名称、描述和高程。
  5. Enter 键结束命令。
注: 点的显示方式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关于控制图形中点的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