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场地

使用场地可以按照集合(地块、路线、放坡和要素线)共有的拓扑来收集或编组这些集合。

Autodesk Civil 3D 中,您可以管理一个名为“场地”的集合中具有公用拓扑的对象。拓扑中共享的对象为地块、路线、放坡和要素线。

场地的样例包括土壤图、流域或开发区。在地理学意义上,场地可以在保持独立的同时相互重叠,如下图所示。例如,土壤图与带有道路和细分地块的开发区可以相互重叠,但分别保持独立。因此,开发区场地中的路线绝不会影响土壤图场地中的地块,即使它们的边界出现重叠时也不例外。

场地拓扑集合中的所有对象共享公共拓扑,并且彼此相关。

注: 编辑对象或将对象从一个场地移动到另一场地,可以会更改与该对象共享同一个拓扑的其他对象。

创建地块和放坡时,可以为它们指定场地。如果在明确地创建场地之前创建这些对象,那么将为它们创建名为“场地 1”的默认场地。

创建路线或要素线时,可以接受默认<无>场地选择将路线或要素线放置在现有场地上,也可以创建新场地。如果接受<无>场地选择,系统会将路线或要素线放置在“浏览”中的顶级“路线”“要素线”集合中,而不是放置在“场地”集合中。

路线被放置在场地上时,如果形成闭合区域,它将创建地块,如果穿越了地块,它将再拆分现有的地块。接受<无>场地选择会阻止路线形成或与地块或任何其他对象相交。

注: 一个对象(例如一条路线、一个地块或一个放坡)只能存在于一个场地中。所有从属对象(例如纵断面和横断面),与上级对象存在于相同的场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