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分组灯光

可以在“灯光编辑器”(Light Editor)中创建灯光并对其进行排序分组,以便同时禁用或隔离多个灯光,并且界面更简洁、更有序。

创建灯光

单击以下任一图标即可创建灯光:(点光源)、(聚光灯)、(区域光)、(平行光)和(体积光)。

将灯光分组

单击“新建组”(New Group)或 可创建一个组,然后使用鼠标中键拖放灯光,以将其包括在组中或从组中排除。 不支持嵌套组。

每个灯光只能属于一个组。

选择灯光组后,其特性将显示在“特性编辑器”(Property Editor)中,您可以在其中添加或移除灯光。

在灯光成员身份列表上单击鼠标右键,以通过关联菜单访问其他选项。“删除”(Delete)将从场景中移除灯光,应谨慎使用。

您可以将灯光组导出为模板以在其他场景中重用。

提示:

选择灯光组并单击 ,其灯光成员身份列表将保留在“特性编辑器”(Property Editor)中,即使未选择灯光组也是如此。然后,您可以通过从视口或“大纲视图”(Outliner)中选择灯光来将其添加到组中。

引用包含灯光的场景

不支持通过引用对灯光进行分组和排序。引用包含光源的场景时,被引用场景中的任何灯光组将被忽略。可以在目标(主)场景中创建新灯光组,以便对被引用灯光和新灯光进行分组和排序。但是,如果卸载某个引用,稍后重新加载该引用时,将不会保留被引用灯光的组成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