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义光源的初始亮度时指定这些参数。
参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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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特 | 测量光源所消耗的电力。 提示: 调整“瓦特”时,考虑“效力”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仅修改“瓦特”,可能会使光源无意中变亮。 亮度可定义为“瓦特”(W) 乘以“效力”(W/lm)。 一只 100 W 钨白炽灯 (110 V) 的发光效力是 175,而一只 32 W 荧光灯管 (T8) 的发光效力是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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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 光源所产生的光线数(光通量,以流明来测量)占产生它所消耗的能量数量(以瓦特来测量)的比率。 |
光通量 | 每时间单位到达、离开和通过表面的光能量。 在单位的国际分类制 (SI) 和美国分类制 (AS) 中,光通量的单位都是流明 (lm)。如果将灯光当作在空间中移动的粒子(光子),那么到达某个表面的光束的光通量就与在 1 秒钟的时间内撞击到表面的粒子的数量成比例。 提示: 通常,与“瓦特”和“效力”相比,光通量在渲染图像中提供更加精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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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强度 | 由某一点源按特定方向发出的每时间单位的光能。 发光强度用于描述光源的方向分布,即,指定光源的发光强度如何作为输出方向的函数而变化。坎德拉 (cd) 是发光强度的单位。 |
照度 | 单位面积的表面上入射的光通量。照度测量有多少能量落在表面上。 此数量对于描述表面上入射的照度水平很有用,而不必根据曲面本身的尺寸进行测量。勒克斯 (lx) 是照度的国际分类制 (SI) 单位。 照度的美国分类制 (AS) 单位是尺烛光 (fc),等于每平方英尺 1 流明。 |
距离 | 照度是与光源的距离的函数。指定测量照度时与光源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