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当前项目指定要打印的视图和图纸,然后保存设置以供以后重复使用。
例如,对于代码检查,可以创建仅包括平面图的视图/图纸集。 可以创建其他集合,其中包括为顾问页面选择的不同视图和图纸。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中所述,打开“打印”对话框:
- 单击“文件”选项卡(打印)。
选择视图或图纸
- 在“打印范围”下,选择“所选视图/图纸”,然后单击“选择”。
- 在“视图/图纸集”对话框中,选择要打印的图和图纸。
- 要快速选择全部图纸或视图,可单击“选择全部”。 单击“全部不选”以清除所有选择。
- 要保存该视图/图纸集便于以后重复使用,请单击“另存为”,并输入文件名。
- 单击“确定”。如果您尚未重命名视图/图纸集,则系统会提示您对其命名。
注: 您无法将此视图/图纸集传递到其他项目。
修改已保存的视图/图纸集
- 在“打印范围”或“范围”下,选择“所选视图/图纸”,然后单击“选择”。
- 在“视图/图纸集”对话框中,从列表中选择视图/图纸集名称作为“名称”。
- 添加或移除所需的视图。
- 单击“保存”。
注: 如果在单击“保存”之前单击了“确定”,所做的修改不会保存到所选的视图/图纸集。 但是,第一次单击“确定”时,系统会提示您保存对已修改集所做的修改。 如果单击“否”,则已修改的设置会应用于在任务中的集。 将来所做的任何未经保存的修改也将应用于在任务中的集。 退出 Revit 任务时,这些修改会丢失。
恢复视图/图纸集设置
- 在“视图/图纸集”对话框中,选择一个已保存的集作为“名称”。
- 单击“恢复”。
这些设置将恢复到其最初保存的状态或在任务中状态。
删除视图/图纸集
- 在“视图/图纸集”对话框中,选择一个已保存的集作为“名称”。
- 单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