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割或等分既有物件來建立新 3D 實體和曲面。
切面是透過指定 UCS 的主平面或透過選取平面或曲面物件 (非網面),以 2 或 3 點所定義的。可保留切割物件的一邊或兩邊。
切割物件會保留原始物件的圖層和顏色性質,但是所產生的實體或曲面物件不會保留原始物件的歷程。
將顯示以下提示。
指定要切割的 3D 實體或曲面物件。如果選取網面物件,您可以選擇在完成切割作業之前先將網面轉換為實體或曲面。
設定定義切割平面方向兩點中的第一點。使用此選項之後,切割平面永遠會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互垂。指定平面上的第二個點後,您可以選擇是否要保留切割物件的兩邊,或者在要保留的平面側上指定另一個點。
將切面與包含所選圓、橢圓、圓弧或橢圓弧、2D 雲形線、2D 聚合線或平面 3D 聚合線的平面對齊。
將切面與選取的曲面對齊。
指定平面上的一點與平面 Z 軸 (法線) 上的另一點來定義切面。
將切面與目前視埠的檢視平面平行對齊。指定某個點可定義切面的位置。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Z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用三點定義切面。
利用一點來決定要保留切割物件的哪一邊。這點不能在切面上。
保留切割物件的兩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