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CE (指令)

切割或等分既有物件來建立新 3D 實體和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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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面是透過指定 UCS 的主平面或透過選取平面或曲面物件 (非網面),以 2 或 3 點所定義的。可保留切割物件的一邊或兩邊。

切割物件會保留原始物件的圖層和顏色性質,但是所產生的實體或曲面物件不會保留原始物件的歷程。

將顯示以下提示。

要切割的物件

指定要切割的 3D 實體或曲面物件。如果選取網面物件,您可以選擇在完成切割作業之前先將網面轉換為實體或曲面。

  • 切割平面的起點
  • 平面物件
  • 曲面
  • Z 軸
  • 視圖
  • XY
  • YZ
  • XZ
  • 三點
切割平面的起點

設定定義切割平面方向兩點中的第一點。使用此選項之後,切割平面永遠會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互垂。指定平面上的第二個點後,您可以選擇是否要保留切割物件的兩邊,或者在要保留的平面側上指定另一個點。

  • 平面上的第二點。設定切割平面上的兩點中的第二點。如果第二點並非位在 UCS 的 XY 平面上,則會將其投影到該平面上。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平面物件

將切面與包含所選圓、橢圓、圓弧或橢圓弧、2D 雲形線、2D 聚合線或平面 3D 聚合線的平面對齊。

  • 選取圓、橢圓、弧、2D 雲形線或 2D 聚合線。 指定定義切面的平面物件。也可選取平面 3D 聚合線物件。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曲面

將切面與選取的曲面對齊。

  • 選取曲面。指定一個切割曲面。
    註: 您無法將網面、3D 面、或增厚物件指定為切割曲面。
    • 選取所需邊上要保留的切割物件
    • 保留兩側
Z 軸

指定平面上的一點與平面 Z 軸 (法線) 上的另一點來定義切面。

  • 在剖面平面上指定一點。設定切割平面上的一點。
  • 在平面的 Z 軸 (法線) 上指定一點。指定定義與切割平面互垂的軸的點。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視圖

將切面與目前視埠的檢視平面平行對齊。指定某個點可定義切面的位置。

  • 在目前的視圖平面上指定一點。在物件上設定一點以開始切割。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XY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 XY 平面上的點。將切面與 UCS 的 XY 平面平行對齊,並通過一個指定點。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YZ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Y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 YZ 平面上的點。將切面與 UCS 的 YZ 平面平行對齊,並通過一個指定點。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XZ

將切面與目前 UCS 的 XZ 平面對齊。指定點以定義切面的位置。

  • XZ 平面上的點。將切面與 UCS 的 XZ 平面平行對齊,並通過一個指定點。
    •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 保留兩側
三點

用三點定義切面。

指定所需邊上要保留的點

利用一點來決定要保留切割物件的哪一邊。這點不能在切面上。

保留兩側

保留切割物件的兩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