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 (指令)

從指令提示設定新物件的顏色。

您可以輸入 AutoCAD 顏色索引 (顏色名稱或號碼) 中的顏色、全彩或顏色表中的顏色。

您可以輸入顏色號碼 (1 到 255) 或顏色名稱 (前七種顏色的名稱)。例如,可以輸入 ACI 號碼 1 或 ACI 名稱 red 來指定紅色。

也可以輸入 bylayerbyblock。如果您輸入 byblock,將以預設顏色 (白色或黑色,視背景顏色而定) 繪製所有新物件,直到將這些物件群組成一個圖塊為止。將圖塊插入圖面時,圖塊中的物件會繼承 COLOR 的目前設定。

註: 如果您使用混合著色方式繪製組成圖塊的物件,則插入該圖塊或變更它的顏色會產生複合的結果。

如果輸入 bylayer,則新物件將採用建立物件時所在圖層的顏色。若要取得有關為圖層指定顏色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LAYER 指令。

如果您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COLOR,則會顯示以下提示。

全彩

指定用於所選物件的全彩。輸入三個 0 到 255 之間的整數值 (用逗號分隔) 來指定全彩

顏色表

從載入的顏色表中指定選取用於所選物件的顏色。輸入已安裝顏色表的名稱。

如果您輸入顏色表的名稱,會提示您輸入顏色表中的顏色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