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顯示以下選項。
只有當您是從 Inventor 模型建立剖面視圖時,才會看到這個面板。您可以檢視的選項,取決於所選模型的性質。您僅可編輯「設計視圖」的值。
指定要用於剖面視圖的顯示型式。
指定要用於視圖的比例。您可以從下拉清單中選取標準比例,或直接輸入非標準比例。
顯示要在所選視圖中展示的物件清單。
指定從剖面視圖建立的視圖是否將繼承剖面切割。
顯示「視圖選項」對話方塊。此對話方塊可指定所建立之剖面視圖的錨定方式,以及如何顯示「Inventor 參考零件」。
此面板中的選項只有將剖面視圖放置在配置中之後才能啟用。
此選項只有在剖面視圖放置在配置中之後才能使用。
此選項只有在剖面視圖放置在配置中之後才能使用。
指定深度距離,從而使剖面線切面以外的幾何圖形包含在剖面視圖之內或從中移除。
此選項只有當剖面視圖放置在配置中,並且在「深度」中選取「深度」選項之後才能使用。
指定剖面線和產生的剖面視圖的標示。
程式會一律會從圖面的下一個可用剖面標示決定。標示 I、O、Q、S、X 和 Z 依預設將排除,但您仍可以手動覆蓋這些標示。您可以指定排除在「修改剖面視圖型式」對話方塊之外的字母。
指定是否在目前的剖面視圖中顯示剖面視圖標示文字。
指定是否在目前的剖面視圖中顯示填充線。
在剖面視圖置於繪製區後加以移動,但不強制結束指令。
儲存變更並結束「剖面視圖建立」功能區關聯式頁籤。
結束「剖面視圖建立」功能區關聯式頁籤而不儲存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