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線性標註。
建立含水平標註線、垂直標註線或旋轉標註線的線性標註。此指令會取代 DIMHORIZONTAL 和·DIMVERTICAL 指令。
將顯示以下提示。
第一與第二條延伸線原點的提示。
您可以使用指定的點來定位標註線,並決定要繪製延伸線的方向。
顯示現地文字編輯器,您可以用它來編輯標註文字。使用控制碼和 Unicode 字串來輸入特殊字元或符號。請參閱〈控制碼和特殊字元〉。
如果標註型式中未打開對照單位,您可以輸入中括號 ([ ]) 來將其顯示。
目前的標註型式會決定所產生測量值的外觀。
於指令提示下,自訂標註文字。產生的標註測量值顯示在角括號內。
若要包括產生的測量值,請使用角括號 (< >) 表示產生的測量值。如果在標註型式中未打開對照單位,您可以輸入中括號 ([ ]) 來顯示它們。
您可以在「新建標註型式」、「修改標註型式」和「取代標註型式」對話方塊的「文字」頁籤內設定標註文字性質。
變更標註文字的角度。
建立水平線性標註。
使用指定的點來定位標註線。
建立垂直線性標註。
使用指定的點來定位標註線。
建立旋轉線性標註。
選取物件後將自動決定第一條與第二條延伸線的原點。
對於聚合線與其他可分解的物件,僅標註單獨的線段與弧段。您無法選取非等比例調整的圖塊參考中的物件。
如果您選取線或弧,其端點將用作延伸線的原點。該延伸線將使用「新建標註型式」、「修改標註型式」與「取代標註型式」對話方塊的「線與箭頭」頁籤中「自原點偏移」中指定的距離來從端點偏移。請參閱 DIMSTYLE。此值儲存於系統變數 DIMEXO 中。
如果您選取一個圓,其直徑端點將用作延伸線的原點。如果用於選取圓的點接近北四分點或南四分點,會繪製水平標註。如果用於選取圓的點接近東四分點或西四分點,會繪製一個垂直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