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推拔與斜度設定」對話方塊為作用中的標準規劃推拔與斜度符號的預設設定。
修訂 顯示符號所依據製圖標準的名稱和版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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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好的標註類型 定義計算的斜度/推拔率是否表示為百分比或比率 (依預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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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定義表示比率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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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號 定義使用比率格式的比率分隔號。您可以使用包括空格在內的字母數字字元。如果您沒有指定分隔號,AMTAPERSYM 指令將使用冒號字元 (:) 做為分隔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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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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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 為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類型。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箭頭類型,則箭頭類型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的箭頭類型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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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大小 為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大小。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大小,則箭頭大小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的箭頭大小值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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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顏色。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則箭頭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的顏色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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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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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指定符號文字的文字高度。當高度設定為「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時,將從目前製圖標準的主設定中取得文字高度。如果主設定變更,則根據目前製圖標準的所有推拔/斜度符號的文字高度將自動變更。 如果目前的標準為自訂標準,則您可以指定非標準文字高度。否則,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將限制您從清單中選取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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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的符號文字指定預設顏色。如果文字高度發生變更,則文字顏色將自動變更為與該文字高度對應的預設顏色。文字物件顏色從「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設定。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則文字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文字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推拔符號與斜度符號的文字顏色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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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預設 將所有值都返回至製圖標準的預設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