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基準目標設定」對話方塊可以為目前標準規劃基準目標符號的預設設定。
修訂 顯示該符號遵循的標準的最新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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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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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點大小 為具有點終止的基準目標設定目標點大小。您設定的值指的是以「X」標記的目標點寬度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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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填充線距離 設定具有矩形終止和圓形終止的基準目標的填充線間的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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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線角度 設定具有矩形終止和圓形終止的基準目標的填充線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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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線型 為具有矩形終止和圓形終止的基準目標的基準目標邊界指定要使用的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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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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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線型 指定用於基準目標符號之引線的線型,該符號指示基準目標位於遠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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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點終止繪製箭頭 指定是否為含點終止的基準目標繪製箭頭。此設定不影響圖面中已存在的基準目標符號。它僅影響您建立的新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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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 為基準目標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類型。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箭頭類型,則箭頭類型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特徵控制框符號的箭頭類型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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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大小 為特徵控制框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大小。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大小,則箭頭大小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基準目標符號的箭頭大小值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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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基準目標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顏色。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則箭頭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基準目標符號的顏色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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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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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為基準目標符號的符號文字指定預設的文字高度。如果目前標準為「自訂標準」,則您可以指定非標準文字高度。否則,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將限制您從清單中選取值。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文字高度,則文字高度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基準高度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基準目標符號的文字高度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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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基準目標符號的符號文字指定預設顏色。如果文字高度發生變更,則文字顏色將自動變更為與該文字高度對應的預設顏色。文字物件顏色從「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設定。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則文字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基準文字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則基準目標符號的文字顏色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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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預設 將所有值都返回至製圖標準的預設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