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相等公式

為 2 個或更多連續和相等標註線段的值定義另一個標示。

為對齊、線性或弧標註類型使用相等公式,可讓您為多段相等標註提供替代單一標示。例如,如果標註包含 3 個連續 150mm 的線段,並且您想查看單一標示 3 x 150mm = 450mm ,而不是三個 150mm 或 EQ 標示,請使用方程式。標註類型性質的方程式定義決定標示格式。

建置方程式

開啟「標註相等公式」對話方塊

  1. 選取標註字串。
  2. 在性質選項板上,按一下 (編輯類型)。
  3. 在「其他」下的「類型性質」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相等公式」按鈕 (顯示目前定義的公式,如果有)。

    將會顯示「標註相等公式」對話方塊。

選取參數,以定義標示。例如,建置顯示標示的方程式跟以下內容相似:
使用以下參數和字元建置方程式:

透過在窗之間移動參數來加入參數與移除參數:

標示會依照「標示參數」視窗中所列,顯示它們的第一個參數到最後一個參數 (從上到下)。透過亮顯參數,然後使用 (上移參數) 和 (下移參數) 按鈕來移動其位置,可重新排序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