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分对象复制或分离选定的细分面。使用此工具可复制细分对象的特定区域以创建单独的新对象。
您可以选择从源细分对象中移除提取的面,或者将它们保留在原始对象中。
从“Subdivision”工具箱访问此工具:

通过选择“Pick”>“Point Types”>“Face”
来启用面选择。
按以下方式拾取要提取的面:
单个面。
+
链式选择面。
取消选择面。
按住 Shift 键并选择工具以打开控制窗口。
在设置窗口中,启用“Keep Originals”以在复制后将选定的面保留在原始对象中。否则,将从原始对象中删除提取的面。
单击“Go”以复制选定的面。
On - 保留原始面以及新的细分对象。
Off - 提取操作完成后删除原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