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制并指定对象样式
通过对象的关联选项卡中的“常规”面板,可以创建当前所用样式的副本并将其指定给该对象。
选择要为其创建新样式的对象。
依次单击
“<对象>”选项卡
“常规”面板
“复制样式”
。
相关概念
关于“常规”面板
关于在位编辑对象构件
相关任务
使用 AEC 对象约束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