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明细表之前,请先将零件编号标记添加到 MEP 系统。
您还可以修改或删除现有零件编号标记。
将零件编号添加到 MEP 系统
- 依次单击“注释”选项卡 “明细表”面板 “标记”下拉菜单 “文字零件编号标记” 查找。
- 单击“矩形”、“椭圆形”或“文字”零件编号工具”。
- 使用“选择系统”按钮选择要标记的系统对象。
- 选择是标记单个对象还是连接的对象。
- 使用“添加”、“更新”或“删除”按钮选择您的零件编号操作。
如果希望... |
请使用... |
创建一组新的零件编号 |
添加零件编号 |
修改一组现有的零件编号 |
更新零件编号 |
移除一组现有的零件编号,包括特性集 |
移除零件编号 |
- 设置标记起始值并添加任何所需的标记前缀或标记后缀信息。
标记起始值可以是数字或字母,或者为二者的组合。有效的编号序列包括:
- 1,2,3...
- A,B,C...Z,AA,AB...
- a,b,c...z,aa,ab...
- A1,A2...A9,B0,B1...
- 1A,1B...1Z,2A...
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零件编号(管路编号 (H) 后跟序列零件编号)
- 单击“包含管路编号”以区分单独但连接的管路,输入管路标识值。
- 单击“对相同的零件使用同一零件编号”以设置或取消此选项。
- 单击“确定”开始插入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