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分类显示对象

用户可以基于对象分类显示或隐藏显示集内的对象。例如,如果按构造状态(例如“新”、“现有”或“演示”)将对象分类,可将具有“演示”分类的对象从显示中排除。在图形中使用此显示方式时,这些对象将不会出现。

从显示中过滤掉的对象并不会被从图形中删除。只有在使用已过滤掉该分类对象的显示集的视口中,才会禁用这些对象的显示。用户也可以修改过滤器,以重新显示这些对象。由于对象仍存在于图形中,因此图形中其他对象的显示方式不会发生变化。例如,如果将阻尼器从楼层平面中过滤掉,则连接到这些阻尼器的风管仍终止于阻尼器所在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