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参照定位附着对象的步骤

使用以下过程可利用参照定位附着对象。使用参照定位,可以按参照或关联将建筑系统对象附着到其他建筑系统对象。如果使用参照定位对某对象定位,则该对象的移动将保持对象之间的关联。修改定位对象的位置时,参照对象会与其一起移动。始终保持连接点。参照定位最适用于将对象附着到在布局中需要经常修改的非线性对象(如软风管或导线)。

使用参照定位附着对象

  1. 请依次单击 “常用”选项卡 “构建”面板 “工具”下拉菜单 “内容浏览器” .
  2. 选择“MEP 库存工具目录”。
  3. 在内容浏览器的左侧导航栏上,选择“公共”“公共项目”。
  4. 单击“参照定位”工具上的 i-drop 图标,然后将该工具拖动到图形上。
  5. 选择要定位的对象。
  6. 在要将对象定位到的曲线的端点上或其附近选择一个点,然后按 Enter 键。

    该对象将定位到曲线的端点。